干眼治疗仪注册检验方案_第三方检测报告申请流程
解答:我公司拥有干眼治疗仪的国家级CMA资质,一般该产品适用于YY9706.102-2021,GB9706.1-2020,YY 9706.257,YY 9706.111,GB 9706.283,GB/T14710-2009等标准,我们是国家级CMA资质检验机构,型式试验,委托检验,注册检验,首次注册检验报告,延续注册检验报告,变更注册检验报告,发补检测报告,型检报告,出具的第三方委托检测报告可直接用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无需排队,欢迎来电咨询!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规范强脉冲光治疗设备研制过程、准备及撰写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强脉冲光治疗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氙灯作为光源,输出波长范围通常在400 nm~1200 nm的非相干性的高强度脉冲光设备。该类设备通过在导光晶体上镀膜或插入滤光片的方式获得所需的光谱输出,按照YY 9706.257中规定分类规则,类别应高于豁免类。
光源光谱范围相似的其他宽光谱非相干脉冲光设备,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为“强脉冲光治疗机(仪)”。
2.分类编码和管理类别
2.1常规强脉冲光产品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2.2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便携手持式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可由个人按照说明书自行使用,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2.3根据《2019年第一批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结果汇总》,强脉冲光治疗设备用于“提高睑板腺的功能,用于辅助治疗并改善干眼症状”时,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16-05。若产品主要以皮肤的应用为主,同时具有干眼的应用,则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3.注册单元划分
注册单元划分原则上以技术结构、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为划分依据。
治疗头为可插拔滤光片的设备与治疗头为固定波长范围的设备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不同波长范围的设备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例如,波长为400 nm~1200nm的设备与波长为500 nm~950nm的设备应为不同注册单元。
台式设备(通常在医疗机构使用)与手持式设备(通常在家庭环境使用)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4.上市证明文件(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应证明治疗头或滤光片已在境外上市。例如在EC符合性声明、CFG等批件中体现治疗头或者滤光片的具体信息。
机构名称: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单位拥有CNAS资质,国家级CMA资质,药监局直接认可报告)
联系方式:何工 130-4935-4532,QQ:527687553
关于我们:我们是一家综合性的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提供医疗设备的检测、信息咨询、注册代理等。优势项目:电磁兼容EMC检测,YY9706.102-2021检测,安全安规检测,GB9706.1-2020检测,软件安全测试GB/T25000.51-2016检测,网络安全检测、漏洞扫描、白盒测试,性能及各种专用标准检测,环境试验 GB/T14710-2009等,各大省所直接认可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加盖国家级CMA资质章,药监局认可),保障医疗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