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关节康复器检测方案_GB24436-2009康复训练器械 安全通用要求
解答:我公司拥有膝关节康复器的国家级CMA资质,一般该产品适用于YY9706.102-2021,GB9706.1-2020,GB/T14710-2009等标准,我们是国家级CMA资质检验机构,型式试验,委托检验,注册检验,首次注册检验报告,延续注册检验报告,变更注册检验报告,发补检测报告,型检报告,出具的第三方委托检测报告可直接用于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无需排队,欢迎来电咨询!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训练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申请人对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训练设备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训练设备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以下简称《分类目录》)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目录》中分类编码为19(医用康复器械)-02(运动康复训练器械)-05(关节训练设备)中所述的针对患者肢体和/或关节进行运动康复训练的设备以及-02(康复训练床)中包含上述运动康复训练的部分,本指导原则不包括无源(或主体部分为无源)的设备,不包括四肢联动设备,亦不包括外骨骼康复训练设备。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产品的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采用《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的通用名称。
可直接采用《分类目录》中的命名“上肢关节康复器”、“下肢康复运动训练器”;也可根据产品训练模式、训练部位等特征确定产品名称,如:“持续被动运动康复器”、“腕关节康复器”、“肘踝关节康复器”等。
建议采用训练部位+训练模式的方式进行命名,如“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训练设备”。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1.描述产品结构组成
1.1应描述设备所有组件及附件。
1.2应以框图的形式描述设备各组件以及附件之间的连接。
1.3组合使用设备
如设备具有需要组合使用的其他设备(如有电气或者通信连接的设备),应提供接口设计说明,以及对应的组合使用设备的详细说明。如可与第三方生物电信号检测设备、康复评估系统、独立软件等组合使用。
2.产品组成示例:
如下肢康复运动训练器可由机架部分、患肢支撑部分(把手、固定带、脚踏板)、身体支撑部分(训练床和/或座椅)、动力部分(电机、传动轴)、控制部分(控制器、软件)、显示部分组成。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1.工作原理
上下肢主被动运动康复训练设备按训练模式可分为:被动训练、主动训练。按运动轨迹可分为:圆周运动和屈伸运动。圆周运动可包括被动训练模式和主动训练模式(适用于肌力在3 级及以上患者);而屈伸运动一般为被动训练模式。
圆周运动训练工作原理:根据设定参数输出给定信号或依靠患者自身肌力,使患者肢体末端沿定轴作圆周运动,带动单侧或双侧上肢和/或下肢的整个肢体(包括肩、肘、腕、指、髋、膝、踝关节和相关肌群)进行综合运动训练,以增强患者关节活动度和肌力。
屈伸运动训练工作原理:根据设定参数输出给定信号,带动肢体末端(包括肩、肘、腕、指、髋、膝、踝关节)在一定活动范围内反复衩动屈伸,以增强患者关节活动度和肌力。
申请人应详细说明产品的工作原理,可提供产品的工作原理图,并结合原理图阐述产品的各种动作的实现方式,应明确设备的训练部位(上肢、下肢、上/下肢组合、上/下肢互换)、训练姿态(坐位、卧位)、训练模式(主动、被动)、运动轨迹(圆周、屈伸)等。
2.作用机理
基于康复医学理论,通过对患肢的反复运动训练,一方面增强患肢本体感觉,增强肢体反射,促发主动运动,防止肌肉萎缩,提高关节活动度;另一方面对神经系统的重组和代偿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辅助患肢失去的功能逐渐恢复。
(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注册单元划分应参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87号),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等依据进行综合判定。
如下肢康复运动训练器与肘关节康复器在技术原理、结构组成、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应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而肘关节康复器与膝关节康复器虽然训练部位不同,但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适用范围等方面基本一致,可划分为一个注册单元。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目前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列举如下(表1):
表1 相关产品标准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GB 9706.1—2007 |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
GB 9706.15-2008 |
《并列标准 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
GB 24436—2009 |
《康复训练器械 通用技术要求》 |
GB/T 14710—2009 |
《医用电气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16886.1—2011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 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
GB/T 16886.5—2003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 性试验》 |
GB/T 16886.10—2005 |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迟 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
GB/T 20403—2006 |
《普通固定式康复训练床》 |
GB/T 26340—2010 |
《可调式康复训练床》 |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 |
|
YY 1057—2016 |
《医用脚踏开关通用技术条件》 |
YY/T 0316—2016 |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 |
YY/T 0466.1—2016 |
《医疗器械 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 息的符号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YY/T 0997—2015 |
《肘膝关节被动运动设备》 |
上述标准包括了产品经常涉及的标准。有的企业还会根据产品的特点引用一些行业外的标准和一些较为特殊的标准。
产品适用及引用标准的审查可以分两步来进行。首先对引用标准的齐全性和适宜性进行审查,也就是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时是否对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引用,以及引用是否准确。其次对引用标准的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即所引用标准的条款要求,是否在产品技术要求中进行了实质性条款引用。
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性能指标等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禁忌症
1.适用范围
本产品供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操作者使用,用于对患者肢体或关节进行主/被动康复训练。
2.适用人群
需要进行肢体或关节康复训练的人群,需明确是否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
3.禁忌症
应说明产品禁忌症,如:精神异常、生命体征不稳、关节表面皮肤破损、骨折未愈合又未做内固定、骨关节肿瘤患者以及康复医师认为不适宜进行康复训练的情况。
(七)产品的主要风险
申请人应按照YY/T 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中的规定,识别与医疗器械有关的危险(源),估计和评价相关的风险,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控制的有效性。
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2016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是否正确识别医疗器械预期用途和与安全有关特征(依据YY/T 0316—2016 附录C);
2.是否系统识别正常和故障两种条件下的可预见危险(源)(依据YY/T 0316—2016附录E,基于已识别的安全有关特征);
3.是否利用风险管理计划中规定的可接受性准则,对风险进行评价并进行风险控制,也包括综合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依据YY/T 0316—2016 附录D)。
机构名称: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单位拥有CNAS资质,国家级CMA资质,药监局直接认可报告)
联系方式:何工 130-4935-4532,QQ:527687553
关于我们:我们是一家综合性的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提供医疗设备的检测、信息咨询、注册代理等。优势项目:电磁兼容EMC检测,YY9706.102-2021检测,安全安规检测,GB9706.1-2020检测,软件安全测试GB/T25000.51-2016检测,网络安全检测、漏洞扫描、白盒测试,性能及各种专用标准检测,环境试验 GB/T14710-2009等,各大省所直接认可检测报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加盖国家级CMA资质章,药监局认可),保障医疗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服务……